肮脏的仓库

商队(之一)【立露】

立露,架空


真的甜!


甜得OOC!不管了,为了吃点糖,什么干不出来!

 

这篇里两人年纪相差较大,立大了大概有十三岁……媳妇是自己养大的,美味ლ(´ڡ`ლ)【我好丧病,但故事不是这样的,真的!






 

当你需要寻找方向的时候,望向天上的星星,心里想着那个人的模样,星星便会指引你找到她。



每年到春天的时候,这里的景色总是格外怡人。虽然还没到四月,但路边的野花已经开了一大半,多是些蓝色和白色的小花,在温和的春风里摇晃着它们小巧的花冠。


托里斯·罗利纳提斯心不在焉的沿着开满这种花朵的河边走,不时出神的望着河对岸。突然,他的老邻居菲利克斯出现在他面前。指着他手上的背篓问道:“这是什么,?”


“这是个……”


托里斯有点紧张,他打开了铺在背篓上的布,露出另一团花纹老旧但质量上乘的布料。


“我在河边捡到的,大概是商队早上离开的时候忘在了这里。”


“所以,里面究竟是什么啊?”


菲利克斯·卢卡谢维奇把牵着的骡子栓到了一边的树上,经过岸边的另一位邻居也跑过来看热闹,三个脑袋一起凑到了背篓上。


最后一层布被揭开之后,他们看见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孩在竹篮底部的毯子上缩成一团,正睡得香甜。


“……喏……就是这个……”


托里斯显得很无奈,没等他挠头,就被人重重的拍了一把。


“捡着个媳妇了啊。”大嗓门的玛莎大婶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己身后,她用粗壮的胳膊推开面前的几个男人,凑到小孩面前好好的看了看,“真漂亮,瞧这小脸俊得……啧啧,要我说,托里斯,我的罗利纳提斯先生,你快十六了,也该准备给自己娶个妻子了不是?”她直起身子,用肥大的手指遮住自己嘴,放声大笑,不停的说着:这正好!这正巧!


其他人也跟着开始起哄,托里斯的老朋友更是推了推他,朝他挤眉弄眼,“总比被人贩子卖了好啊,托里斯,瞧她多小,总比被卖了好。”


“我看那是个正正经经的商队,不会做贩卖人口这种事。”托里斯弯下腰,也观察起那个睡着的孩子来。他看上去干净又健康,不像是被拐来的,白白净净的脸蛋上带着淡淡的红晕,细密的睫毛随着呼吸微微的颤动着。


“那要怎么办啊?”


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最后终于有人喊了一嗓子。于是大家马上把目光都集中在了托里斯的身上,他一紧张,往后退了一步,正巧踢在竹筐上,惊醒了熟睡中的孩子。


托里斯回头,就看见那小家伙慢慢的睁开了眼睛,一开始深色的眸子里还满是迷蒙,等眨巴了几下,那双眼睛就睁得像两个杏子一般滚圆。他肯定是被眼前这群‘突然’出现的陌生人吓坏了,想躲没地方躲,要跑,又被身边层层叠叠的布料和背篓困住了。挣扎了好几下才从翻倒的竹篓里滚出来,接着便一下子窜进了傍边的矮树丛里。


“唷,像个大狸子似得。”


有人这么说了一句,于是所有人都笑了起来。


他们的笑声让树丛里的孩子更加紧张了。托里斯看到人群里有人牵着狗,那看家护院的家畜紧盯着树丛里的‘不明生物’,喉咙里发出了不友善的咕噜声。他连忙走过去,想把个孩子抱出来。


但不管他说了什么,那孩子都只是直直的看着他,一动不动的蹲在原地捏着左手的大拇指。只有当托里斯想伸手来拉的时候,才抬起头,把自己小小的身体往后面的树缝里塞。很快,看热闹的人失去了好奇心,很多人都走开了,最后只留下了两三个人,想看看托里斯最后要怎么收场。


托里斯继续耐心的劝说着,同时也仔细的观察这个小孩。树叶的遮挡让他看不清孩子的脸,只能看到那双闪亮的眼睛和在暗处也能发出光芒的浅色头发。可能是因为初春的夜晚还很凉,孩子身上穿了两件用来防寒的衣物,还被穿上了一件成人的毛皮坎肩,一条粗绳将宽大的衣服系在腰间,让那孩子看起来圆滚滚的。再看看脚上的,是一双款式漂亮且擦得油亮的皮靴,鞋底上一点河边的泥巴都没沾上。不管从穿戴上,还是从健康状态上来看,孩子的家长都非常宠爱他,甚至都不愿意让他自己走路。


“我找条狗把她撵出来吧。”


菲利克斯出了个主意,但是托里斯摇了摇头。他看见那个孩子在树荫下的双眼里满是恐惧,觉得再去吓唬他实在不是个好办法。于是随手摘了地上的几朵野花,递了过去。


“看,这都给你。来闻闻看?这花可香了……”


可能是托里斯说话的声音非常温柔,也可能过了这么久,那孩子终于明白他是没有恶意的。于是,终于伸出了五个小小的指头,握住了托里斯手里的鲜花。就在那一瞬间,托里斯抓住了那只手,终于将倔强的小家伙拽了出来。


小家伙却立即甩开了托里斯的手,拉起那长得会绊倒自己的坎肩外套,笨拙的奔向另一边。


“嗬!还想跑呐!”菲利克斯伸出脚,就像踢皮球一样轻巧的将逃跑中的小家伙绊倒了。


那孩子倒也不害怕,很快就从地上爬起来,回头就是一口咬在菲利克斯的小腿上。得亏他今天穿着皮靴,否则看这狠劲,非得留下齿痕不可。


见自己没有得手,小孩立即调转方向,想躲进自己的背篓里,好似在那层层布料下就不会被发现。可惜身上的衣服实在太多,活动起来十分不方便,一下子就大头朝下栽了进去,只剩两条腿挂在外面。


被那口吓了一跳的菲利克斯立即坏心眼的笑起来,“托里斯,瞧瞧,‘她’身上穿的都是男孩子的衣服呢,这到底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啊?不如我们脱掉‘她’的裤子看看吧?”说着,便作势要去拽那两条腿。


托里斯把小家伙抱起来翻了个身,揉了揉因为倒栽葱晕乎乎的小脑袋,直接就把背篓背到了肩上。“我可饿了。”他说,“都到午饭的点了,可我还没做饭呐!你难道不饿吗?”


“看看!都是因为跟着你浪费了时间,我还得赶去送干草!”菲利克斯这才急急忙忙的把拴在树上骡子解下来,“你还真的准备把这小崽子带回去不成?”


托里斯叹了一口气,“那还能怎么办呢?”


那还能怎么办呢?


也是真的没其他的办法了。托里斯边走边想,总不能扔回河滩上吧?既然是自己捡到的,也不能随便的就丢给别人。至少,他想,这孩子看起来不像是被扔掉的,那么很有可能他的家人会回来找他。


回头看了看背后的小家伙,他已经从毛毯里钻出了半个头,好奇的看着周围的景色,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。托里斯走进集市里,摊贩们已经在收拾货物准备回去吃午餐了,看见他来了,都朝他背后张望。


看起来,托里斯在河边‘捡到了媳妇’这个笑话已经传开了。不知是谁起了头,同龄的几个男孩拍手唱起了婚礼时用的歌,相熟的人们假装成宾客,笑着往那背篓里塞着各种‘祝福的礼物’:一小包面粉,两个面包,几个土豆,萝卜,还有梳子,蜂蜜和小苹果……背篓越来越重,等托里斯到家的时候,小家伙已经被那些‘贺礼’埋住了。


托里斯好不容易把他从里面抱出来,他却紧紧的抓着手里的苹果,没等托里斯阻止就狠狠的咬了一大口。


“看来你是真的饿了。”托里斯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不是舍不得一个苹果,只是希望在吃之前,能够洗一洗。说完,便整理着背篓里的东西,往厨房走去。


在去做饭之前,他翻墙跳进隔壁菲利克斯的院子里,摸来两只出生没几个月的小兔子,和自己养的一群小鸡仔放在一起当作是给小家伙的玩具,又帮他把碍事的外套脱掉,才放心的把他留在阳光满溢的前院里,准备起午餐来。


午餐只是简单的蔬菜汤,加上刚才拿到的面包。考虑到孩子可能不爱吃这些东西,托里斯又特别做了一碗甜味面糊。等他把这些张罗到桌上的时候,那孩子正乐呵呵的站在院子里,两手各抱着一只兔子,忙着左边亲一口,右边亲一口。


看着那张被阳光映照得好像在发光的小小笑脸,托里斯突然觉得这里终于有了一点家的感觉。自从父母去世,虽然左邻右里都非常照顾他,但不管怎么说,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这里,现在多了个小家伙,一下子就热闹了好多。


托里斯摇了摇头,怎么想都不能把这家伙留下来,先不说他的家人有多着急,就想想自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,怎么有能力去带大另一个呢。他招手让那孩子进来,把他抱上椅子,递给他一把汤匙。


幸好他并不挑食,面包,汤和面糊都呼哧呼哧的吃了不少。托里斯忙着用餐巾帮他擦嘴,又摸了摸他汗津津的额头,忙不迭的解开了围巾帮他透气。春天已经很近了,午后的气温很高,包得这么严实只会适得其反。托里斯猜想照顾他的一定是个没有经验的新手妈妈,再看看那头乱七八糟长得有些过分的头发,指不定是爸爸带的,哪有那么不注重外貌的妈妈啊!


也不能怪玛莎大婶,这头长发乍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女孩嘛。托里斯把快拖到肩膀上的金发往后撩了撩,那孩子立即瞪大了紫色的眼睛看着他,嚼着面包的嘴也停了下来。


“……你不会是害怕理发吧?”托里斯笑起来,要知道,他可是个理发师。虽然还是学徒,但总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名真正的理发师。


见那孩子没有回答,继续吃着自己的午饭,他又好奇的问道,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

没有回答,于是托里斯想从名字确认他性别的计划失败了。继续玩弄着手指间的头发,他想,要是个男孩就把这些头发剪掉吧,到现在为止,自己还没在真人的头上动过剪刀呢。


“至少告诉我,你是男孩还是女孩啊?”


那孩子还是没有回答,托里斯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不会讲话了。但是,好吧,这实际上不是什么重要的事。他把餐巾翻了一个面,在那张沾满面糊和面包屑的脸上使劲擦了擦。


午餐过后,托里斯又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了。好在那孩子折腾完了兔子就乖巧的钻进背篓,在那堆毯子里睡起了午觉。熟悉的味道和午后的阳光让他睡得格外香甜,像小猫一样轻声的打着鼾,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就在柔和的春风中,足足睡了一整个下午。


期间有几个乡亲听了传闻过来参观了托里斯的‘新媳妇’,几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看得特别久,她们就像看到初生的小动物一样,发出了表示可爱的小小的惊叫。


托里斯倒不急躁,他没有想过要是没人来认领小家伙的话自己要怎么办。春天不是适合思考的季节,很快,坐在背篓边上的托里斯就在和煦的风中和那孩子一起打起了瞌睡。


一直等到太阳西下,天空变成了蓝紫色的时候,一个男人才骑着马急急忙忙的跑进村子里。


托里斯的晚餐正做到一半,那男人就冲进来抱着他直说感谢。接着又抱起蹲在一边,流着口水等着锅里食物的小孩,解释起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

他是那孩子的叔叔。因为孩子的父亲得了急病去世了,母亲的身体不好,家里还有个六岁的姐姐要照顾,不得以只能把男孩送到了舅舅家。可是那位舅妈一年前刚刚生下了一对双胞胎,对于照料三个不懂事的孩子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于是商量来商量去,只好让这位商队里的叔叔跟着队伍带去给其他亲戚照顾。


“我就是个光棍,别说照顾孩子了,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……”年轻的小叔叔不好意思的抓抓头,“商队里的都是大老爷们,谁都没生那个心眼。这不,早上走得着急,就把我这小侄子忘在河边了。我们一直赶路,到吃饭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他……多谢你,要不是你把他捡回来,涨潮的时候非给河水冲走不可……”


托里斯也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不管有什么理由,能把活人弄丢也太不上心了!他揉了揉那孩子的头发,也明白他们叔侄俩都不容易。塞了一个面包给小家伙,又在他身上所有的兜里都放了一个小苹果,就催他们快些上路,别等天全黑了,路就不好走了。


男人连忙点头,从马背上拿来丝绸和美酒要当作谢礼,被托里斯摆手拒绝了。他看着男人把背篓挂到马鞍上,心里祈祷着这马大哈可别再犯错了。


“对了!”在分别之际,托里斯突然说,“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?他都没和我说过话……他是不是……还不会说话?”


“会说!会说!”男人急忙踢了踢背篓,小声的教育自己的侄子,被救了要说感谢的话才有礼貌。但那孩子钻到了毯子下面,并不准备理睬自己的叔叔。男人只好尴尬的解释,“他叫伊万,虽然开口晚,但是会说话。瞧,他怕生人,见到不认识的人就不爱说话了……”


托里斯点点头,他看着男人跨上马背,拉紧缰绳,朝着天空中初升,但却是最明亮的那颗星星前进。


那孩子突然从背篓里钻了出来,他在颠簸中朝着托里斯挥起了小手,一面奶声奶气的说着‘再见!’。


托里斯发现那只小小的手中依旧握着白天自己摘给他的蓝色花朵,虽然早已枯萎,但那孩子抓得紧紧的,用力的朝他挥舞。他微微笑起来,也举起手,朝他大叫道,“别再见了,牢牢的跟着你叔叔啊,别再被搞丢了!”


星星在依旧明亮的空中闪烁,而这是托里斯和伊万的第一次见面。虽然那个时候托里斯不希望再和他见面,但是实际上,他们会在那颗星星之下无数次的相逢,相逢,再相逢。





end


这篇应该叫《篱笆!托里斯!和狗!》是个怨念产物,多想看托里斯和他狗在雪地里等伊万!甜甜蜜蜜的一起回家!做饭!上炕!啊……真不该边写边听‘我身骑白马 走三关,我改换素衣 回中原,放下西凉 没人管,我一心只想……’


于是故事的梗概其实是:托里斯,(处男之身)苦守寒窑十八载,终于!迎来了春天!



 

评论(3)
热度(44)
  1.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